湘教科研通〔2014〕31号
关于筹备召开我院第二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暨
工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所室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健全民主管理和监督,动员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为我院的改革发展和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建功立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定于11月中下旬召开我院第二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暨院工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现将有关筹备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这次“职代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审议院长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听取审议工会工作报告;审议我院创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方案;讨论修订我院“职代会”制度;选举新一届院工会委员会。
二、推选代表
1.我院这届“职代会”代表比例为在职职工总数(109人)的30%,代表名额33名。代表主要在工作一线的人员中产生;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作为“职代会”代表,一般不超过代表人数的30%;女职工要有一定比例的代表。按上级有关规定,现任院长、院党委书记、院工会主席一般应为当然代表,参加所在工会小组的推选,但不占所在工会小组的代表名额;其他院领导一般不再作代表人选推选。具体代表名额安排附后。
2.我院现有在职的、且同时为工会会员的人员,均有当选“职代会”代表的资格。代表的具体条件为:(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2)作风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热心工作,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3)爱岗敬业,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成绩比较突出;(4)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及时反映职工群众意愿,自觉维护职工群众利益。
3.推选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各所室工会小组根据所安排的代表名额,由所室支部负责人主持召开全体人员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代表候选人。候选人当选须得到过半数(含半数)的同意票。各所室工会小组于9月29日前将推选结果报院工会,由院“职代会”筹备委员会审查确认。
三、征集提案
“职代会”代表在“职代会”召开前,应就我院改革和发展及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征集干部职工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规定的程序,在11月7日前向“职代会”筹备委员会提案组提交书面的意见或建议,即提案。提案应一事一案,由一名代表提出、两名以上代表附议。代表提案由院“职代会”筹备委员会审查确认。提案表附后。
四、组织领导
成立院“职代会”筹备委员会,负责统筹院“职代会”的筹备工作。具体筹备工作由院工会牵头,院党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筹备委员会主任姜正国,执行主任田刚,副主任李功华、李倡平,秘书长周强。筹备委员会下设三个组:宣传秘书组组长:李立生,成员:桂建生、谭曙光;会务组组长:徐庆生,成员:徐士进、徐俊勋;提案组组长:杨敏,成员:何蓁、程慧姬。
五、工作要求
筹备召开“职代会”是我院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既是我院切实加强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政治建设的教育过程。各所室支部要充分认识我院“职代会”召开的重要意义,通过“职代会”,使全院干部职工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管理好单位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筹备工作如期完成。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院“职代会”代表名额安排表
选举单位
(工会小组) |
现有人数
(会员数) |
推选
代表数 |
第一组(院办、工会、纪委小组) |
11(含院领导1) |
3 |
第二组(财务、信息、人力小组) |
13(含院领导1) |
4 |
第三组(科研、史志小组) |
6 |
2 |
第四组(后勤处小组) |
7 |
2 |
第五组(发展所小组) |
4 |
1 |
第六组(基教所小组) |
28(含院领导1) |
8 |
第七组(职成所小组) |
13(含院领导1) |
4 |
第八组(高教所小组) |
8(含院领导1) |
3 |
第九组(民教所小组) |
4 |
1 |
第十组(当代教育论坛小组) |
4 |
1 |
第十一组(规划所小组) |
6(含院领导1) |
2 |
第十二组(督导所小组) |
5(含院领导1) |
2 |
合 计 |
109 |
33 |
注:推选代表数中的女职工代表数,第一组不少于1名,第二组不少于2名,第六组不少于3名,第八组不少于1名。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代会”提案表
编号:
案 由 |
(提案的题目,与提案内容一致) |
提案人 |
(代表姓名及所在所室) |
附议人 |
(需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代表附议,并亲自签名) |
提案内容(一、案由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二、建议、办法和要求,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2014年9月19日 |